本网讯(记者 杨雪)8月13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六大队执法人员在万盛收费站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渝籍轿车驾驶员神情慌张,言语中极度抗拒检查,车上2名乘客沉默不语。执法人员随即将乘客和驾驶员进行分开询问调查。 经查,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员刘某没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件,在系统内查询到其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已被依法处罚2次。2名乘客表示自己是驾驶员招揽上车,目的地为万盛,约定每人50元费用。 起初,刘某面对铁证声称自己没钱履行处罚,拒绝配合调查。执法人员用曾经非法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后对驾驶员造成的严重影响对其进行细致教育,又耐心讲解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相关内容,告知从事出租车经营服务车辆和从业人员所需要的资质和要求。经过长时间的教育和交流,刘某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表示会汲取教训,抓紧完成学习取得从业资格并合法经营。最终,执法人员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条款对其进行处罚。 刘某因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被依法处罚三次,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该案件被移交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交管部门予以其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示:从事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活动,从业人员和车辆均要具备符合相应法律法规要求资质。乘客要乘坐正规营运车辆,生命财产安全才会受到更大限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