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仪式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李娟)8月14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重庆市黔江区法院、湖北省咸丰县法院及两地农业农村委、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等共八家单位,共同签订了渝鄂边区乌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并在重庆黔江集中销毁禁用渔具、联合巡查阿蓬江,共同开展法治宣传。 (联合巡查阿蓬江) 乌江是长江上游的最大支流,流经湖北省和重庆市多个乡镇的阿蓬江是乌江第一大支流。渝鄂两地通过签订乌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达成共护乌江共识。 (共同开展法治宣传) (销毁禁用渔具) 下一步,两地将在建立会商机制、搭建共享平台、开展培训调研、加强工作联动、建立修复基地、联合普法宣传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协作,共同推进渝鄂边区乌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共同打造乌江画廊,助力长江十年禁渔,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