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峰高街道“三治融合”绘就乡村美丽画卷

时间: 2024-08-1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9609

近年来,荣昌区峰高街道抓实抓细维护平安稳定各项工作,深入贯彻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破解城镇农村社会治理难题,共筑城市“防火墙”,守护百姓“平安梦”,为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出一条创新之路,谱写和美乡村峰高新篇章。

强化法治保障

谱写基层组织“五线谱”

荣昌区峰高街道坚持以党建统领赋能乡村振兴,以基层组织力提升工程为抓手,精心谱写了基层组织建设的“五线谱”。通过“一长三员”“平安卫士”“平安家园”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了“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保障体系健全有力,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明确了网格员职责,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群防群治格局。截至目前,峰高街道共配备84名网格员,“雪亮工程”在主要道口以及居民主要聚集区域安装视频监控镜头27个,在阳光社区安装视频监控70余个,农户安装视频监控1200余个。此外,推进一村(社区)一警(辅警),完善了农村地区治安防控体系,提升社会治安工作效能。同时,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基层律师、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做强做实街道、村(社区)两级法律服务平台,在街道建立了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各村(社区)都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1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及时调解纠纷,为村(社区)重大事项提供法律咨询。让法治文化以接“地气”的方式,强化法治保障,赋予乡村法治建设的旺盛生命力。

深化德治引导

弹奏和谐社区“暖心曲”

峰高街道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村(社区)积极宣传民法典、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长江保护、禁毒等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思维,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同时,积极动员多方治理力量投身基层治理,到校园开展反诈骗、防溺水、防性侵、预防校园欺凌等法治宣讲,不断强化学生安全及法律意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活动,“三月法治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

此外,峰高街道建立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通报机制,建立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三级调解机制,将基层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有力促进了平安荣昌建设。截至目前,峰高街道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1件,调解成功率99.8%,无民转刑案件发生。

走访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荣昌区峰高街道办事处供图)

峰高街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数字赋能,坚持力量下沉,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精准管控各类风险,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努力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巩固平安建设成果,营造稳定和谐、文明乡风的社会氛围。

突出自治主体

唱响基层治理“好声音”

峰高街道大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专兼职巡逻员、志愿者等进村入户全面摸排,坚持专项排查与常态化排查、动态排查与定期排查相结合。积极培养“法律明白人”,街道十一个村(社区)已完成“法律明白人”全覆盖,每个村(社区)配备5名“法律明白人”,积极调动基层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使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成为法律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助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峰高街道促进镇街、村庄、院落规范治理形成长效机制,镌刻乡村振兴文明乡风新面貌,形成“群众参与、全民共享”的基层治理新路径,切实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走出乡村善治之路。

顾 勇 通讯员 罗泽勇 曹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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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峰高街道“三治融合”绘就乡村美丽画卷

近年来,荣昌区峰高街道抓实抓细维护平安稳定各项工作,深入贯彻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破解城镇农村社会治理难题,共筑城市“防火墙”,守护百姓“平安梦”,为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出一条创新之路,谱写和美乡村峰高新篇章。

强化法治保障

谱写基层组织“五线谱”

荣昌区峰高街道坚持以党建统领赋能乡村振兴,以基层组织力提升工程为抓手,精心谱写了基层组织建设的“五线谱”。通过“一长三员”“平安卫士”“平安家园”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了“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保障体系健全有力,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明确了网格员职责,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群防群治格局。截至目前,峰高街道共配备84名网格员,“雪亮工程”在主要道口以及居民主要聚集区域安装视频监控镜头27个,在阳光社区安装视频监控70余个,农户安装视频监控1200余个。此外,推进一村(社区)一警(辅警),完善了农村地区治安防控体系,提升社会治安工作效能。同时,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基层律师、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做强做实街道、村(社区)两级法律服务平台,在街道建立了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各村(社区)都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1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及时调解纠纷,为村(社区)重大事项提供法律咨询。让法治文化以接“地气”的方式,强化法治保障,赋予乡村法治建设的旺盛生命力。

深化德治引导

弹奏和谐社区“暖心曲”

峰高街道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村(社区)积极宣传民法典、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长江保护、禁毒等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思维,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同时,积极动员多方治理力量投身基层治理,到校园开展反诈骗、防溺水、防性侵、预防校园欺凌等法治宣讲,不断强化学生安全及法律意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活动,“三月法治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

此外,峰高街道建立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通报机制,建立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三级调解机制,将基层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有力促进了平安荣昌建设。截至目前,峰高街道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1件,调解成功率99.8%,无民转刑案件发生。

走访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荣昌区峰高街道办事处供图)

峰高街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数字赋能,坚持力量下沉,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精准管控各类风险,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努力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巩固平安建设成果,营造稳定和谐、文明乡风的社会氛围。

突出自治主体

唱响基层治理“好声音”

峰高街道大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专兼职巡逻员、志愿者等进村入户全面摸排,坚持专项排查与常态化排查、动态排查与定期排查相结合。积极培养“法律明白人”,街道十一个村(社区)已完成“法律明白人”全覆盖,每个村(社区)配备5名“法律明白人”,积极调动基层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使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成为法律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助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峰高街道促进镇街、村庄、院落规范治理形成长效机制,镌刻乡村振兴文明乡风新面貌,形成“群众参与、全民共享”的基层治理新路径,切实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走出乡村善治之路。

顾 勇 通讯员 罗泽勇 曹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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