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温 祺 张 巧)“谢谢法官,感谢你们的公正裁决,是你们在我最无助的时候给了我希望,让我能和我的女儿团聚……”当事人张某眼中噙着泪水激动地对法官表示感谢,并送来了锦旗。近日,沙坪坝区法院发出了首例涉未成年人人格权侵害禁令,通过“人格权禁令+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妥善解决了一起夫妻双方对孩子监护权的激烈争夺战。 日前,该院法官刘原将一起人格权侵害禁令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召集至法院询问,该案中张某申请法院裁定被申请人李某(张某的丈夫)立即停止侵害张某对女儿的监护权,并将女儿送回其住处。询问中,法官了解到案件起因是去年年底张某提出与李某离婚,而后张某和女儿未与李某共同居住。 今年2月,李某将女儿从张某处强行带走。张某报警后,李某在派出所签下承诺书,保证3日后将孩子送回。约定的时间届满后,李某却迟迟没有现身。张某联系不上孩子,被逼无奈多次向民警求助。但李某却告知民警已将孩子带到外地游玩,暂时无法回渝。 无耐之下,张某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法官在仔细审查并研判案卷材料后,在张某提出申请的第二日便发出民事裁定书,支持了张某的申请。 裁定作出后,该院主动对接区妇联,邀请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双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同时,法院干警告诫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以争夺、隐藏子女的方式争取子女的监护权、抚养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后,双方当事人对立态度有所缓和,干警的劝说也为双方沟通交流打开了一个“口子”。 但因李某在民事裁定书限期内未按照裁定内容将女儿送回,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蔡洪林收到该案件后,为了不影响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没有采取强制手段,而是第一时间联系李某,并与李某及其家人进行了长达3小时的谈心谈话,分析李某抢夺、藏匿孩子行为的利弊。最终,李某心结被打开,主动将女儿送回到张某住处,使得母女二人时隔半年终于相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