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心慌去办事 超车大意致擦挂

时间: 2024-08-22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669

本网讯(通讯员 刘飞)8月14日8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接到报警称,新南路一掉头路口发生一起擦挂事故。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后发现,一辆出租车与一辆黑色小车停放在路边,车身受损,现场无人受伤。

经调查,事故系黑色小车驾驶员刘某在掉头时违规变道超车所致。当天早上,刘某驾车去单位上班,当车行驶至新南路时,因工作突发紧急情况,刘某的同事不断打电话催促其尽快到单位,让他心急万分。当车行驶至一掉头路口时,刘某觉得前车速度过慢,便在掉头过程中突然加速,企图变道至前车右侧通过,与前车发生擦挂。

刘某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判定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超车前请仔细观察道路及车辆通行情况,不具备超车条件时,切勿强行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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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心慌去办事 超车大意致擦挂

本网讯(通讯员 刘飞)8月14日8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接到报警称,新南路一掉头路口发生一起擦挂事故。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后发现,一辆出租车与一辆黑色小车停放在路边,车身受损,现场无人受伤。

经调查,事故系黑色小车驾驶员刘某在掉头时违规变道超车所致。当天早上,刘某驾车去单位上班,当车行驶至新南路时,因工作突发紧急情况,刘某的同事不断打电话催促其尽快到单位,让他心急万分。当车行驶至一掉头路口时,刘某觉得前车速度过慢,便在掉头过程中突然加速,企图变道至前车右侧通过,与前车发生擦挂。

刘某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判定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超车前请仔细观察道路及车辆通行情况,不具备超车条件时,切勿强行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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