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何璇)近日,赵某喜提新车才几天,就开着爱车醉驾,结果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严肃处罚。 8月12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冉家坝北环附近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时,一辆还未上牌的新车在临近检查站时突然停下,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截检查。 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13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赵。几天前,赵某刚提了新车,车辆还没有上牌。当晚,他和朋友在北环附近聚会,期间喝了3瓶啤酒。聚会结束后,赵某酒劲上头,抱着侥幸驾车回家,当行驶至北环被民警查获。 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他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1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吊销他的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同时,赵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他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酒是迷魂汤,醉驾必遭殃。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