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因酒驾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连日来,梁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全区范围内严查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酒醉驾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8月12日晚,该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称在国道318线1993公里路段有一辆摩托车涉嫌酒后驾驶。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前往举报路段进行设卡拦截,当场查获驾驶员欧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渝F0****的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欧某酒精含量为79.1mg/100ml。 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欧某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下一步,梁平公安交巡警将持续严查酒醉驾交通违法,广大市民朋友一旦发现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通讯员 李汶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