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8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单位汇报了《实施办法》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出席会议。 “在前期调研中了解到,对照法规规定,红十字会自身建设尚有一定差距。”会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负责人表示,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关注红十字会组织建设情况、红十字会主要业务开展情况、相关保障和监督情况等。 市政府有关同志在汇报时表示,《实施办法》施行近4年,已募集款物9.17亿元用于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和人道救助,组织130万名群众、7.7万名救护员参加应急救护培训。在落实《实施办法》关于组织、队伍建设有关规定时,优化完善区县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红十字会3982个,发展团体会员282个、个人会员16.9万人,红十字组织覆盖面、工作覆盖面、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 在应急救护方面,推广社会急救数字化运用,采集10万余名救护员信息,配套AED(自动体外除颤仪)473台,初步构建救护员、AED地图和数据库,不断完善社会急救体系。 沈金强指出,要准确把握检查重点,务求检查实效,通过执法检查督促相关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促进红十字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优化组织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确保红十字工作高效透明、改革创新。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赴部分区县开展实地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