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贼神不知鬼不觉卷走物业费,巫山县检察院追回款项

时间: 2024-09-02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852

本网讯(通讯员 谭岗岗 杨瑷屹 记者 张柳妞)“25万元一到账,我们就马上给员工发了工资,企业也重新焕发生机了!”近日,巫山县检察院在对某物业公司进行回访时,该公司负责人握着检察官黄占锐的手感激地说道。

检察官回访物业公司

之前,这家民营企业突遇风波,一起职务侵占案导致其资金短缺,企业经营受阻。幸运的是,巫山县检察院及时介入,积极推动犯罪嫌疑人退赔资金,助力企业守住了“钱袋子”。

时间回溯到2023年8月8日,一通电话打入巫山县公安局报警热线,电话那边的某物业公司负责人声音颤抖,急切地表示收费员龚某某失联近1个月,与她一起“消失”的还有高达25万余元的资金。

“别着急,我们一定抓住‘内鬼’,追回资金。”接到电话后,公安机关立即展开侦查。据调查,2021年至2023年期间,龚某某利用其收取物业费、水电费等的职务便利,采用收款不入账的方式将大量费用据为己有。

那么,她是如何在长达两年时间里,用“蚂蚁搬家”的方式,神不知鬼不觉地转走该公司25万余元资金的呢?随着2024年2月23日龚某某的落网,她的作案手法终于浮出水面。

据龚某某供述,尽管公司要求收费员每月按时交账,但每次她总以部分业主未缴费为借口,暗中截取费用。由于物业费催收一直是该公司的难题,加上公司对龚某某的信任,使得她的行为长时间未被发现,直到资金窟窿越来越大,她深知无力弥补,便携款潜逃。

2024年4月22日,案件被移送至巫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涉企案件要重点考虑如何帮助企业挽回损失”,黄占锐在办案中积极推动涉案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开展退赔工作。面对退赔过程中出现的龚某某所持收据与公司账目不符的复杂情况,黄占锐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就涉案资金交付方式等情况补充证据,最终确定龚某某侵占金额为25万余元。

5月9日,黄占锐召集双方进行协商,成功达成了两期退赔协议——第一期一次性退赔20万元(5月15日已退赔),剩余金额由龚某某于2025年2月15日前退赔完毕,成功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经巫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18日,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龚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5万元。

6月25日,针对办案过程中暴露出的企业人员管理不到位、财务对账记账制度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巫山县检察院向该物业公司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完善内部运营管理制度、定期核查账簿制度,增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提升企业经营风险防范能力。

“按照检察建议,公司更新了管理制度,优化了收费流程,今后业主缴纳的物业费等费用会直接转到公司相关账户。”该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道,这场风波虽然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震动,但也成为了他们改进管理的契机。

“下一步,巫山县检察院将持续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抓手,建立‘检察官+企业’法律服务制度,为企业提供普法宣传、风险提示等法律服务,护航当地企业行稳致远。”巫山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兴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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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贼神不知鬼不觉卷走物业费,巫山县检察院追回款项

本网讯(通讯员 谭岗岗 杨瑷屹 记者 张柳妞)“25万元一到账,我们就马上给员工发了工资,企业也重新焕发生机了!”近日,巫山县检察院在对某物业公司进行回访时,该公司负责人握着检察官黄占锐的手感激地说道。

检察官回访物业公司

之前,这家民营企业突遇风波,一起职务侵占案导致其资金短缺,企业经营受阻。幸运的是,巫山县检察院及时介入,积极推动犯罪嫌疑人退赔资金,助力企业守住了“钱袋子”。

时间回溯到2023年8月8日,一通电话打入巫山县公安局报警热线,电话那边的某物业公司负责人声音颤抖,急切地表示收费员龚某某失联近1个月,与她一起“消失”的还有高达25万余元的资金。

“别着急,我们一定抓住‘内鬼’,追回资金。”接到电话后,公安机关立即展开侦查。据调查,2021年至2023年期间,龚某某利用其收取物业费、水电费等的职务便利,采用收款不入账的方式将大量费用据为己有。

那么,她是如何在长达两年时间里,用“蚂蚁搬家”的方式,神不知鬼不觉地转走该公司25万余元资金的呢?随着2024年2月23日龚某某的落网,她的作案手法终于浮出水面。

据龚某某供述,尽管公司要求收费员每月按时交账,但每次她总以部分业主未缴费为借口,暗中截取费用。由于物业费催收一直是该公司的难题,加上公司对龚某某的信任,使得她的行为长时间未被发现,直到资金窟窿越来越大,她深知无力弥补,便携款潜逃。

2024年4月22日,案件被移送至巫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涉企案件要重点考虑如何帮助企业挽回损失”,黄占锐在办案中积极推动涉案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开展退赔工作。面对退赔过程中出现的龚某某所持收据与公司账目不符的复杂情况,黄占锐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就涉案资金交付方式等情况补充证据,最终确定龚某某侵占金额为25万余元。

5月9日,黄占锐召集双方进行协商,成功达成了两期退赔协议——第一期一次性退赔20万元(5月15日已退赔),剩余金额由龚某某于2025年2月15日前退赔完毕,成功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经巫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18日,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龚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5万元。

6月25日,针对办案过程中暴露出的企业人员管理不到位、财务对账记账制度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巫山县检察院向该物业公司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完善内部运营管理制度、定期核查账簿制度,增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提升企业经营风险防范能力。

“按照检察建议,公司更新了管理制度,优化了收费流程,今后业主缴纳的物业费等费用会直接转到公司相关账户。”该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道,这场风波虽然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震动,但也成为了他们改进管理的契机。

“下一步,巫山县检察院将持续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抓手,建立‘检察官+企业’法律服务制度,为企业提供普法宣传、风险提示等法律服务,护航当地企业行稳致远。”巫山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兴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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