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城口县公安局根据非法捕捞日益隐蔽的特点,全面深入摸排涉渔重点水域,严厉打击“绝户网”、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目前,该局已立案侦办2件,移送起诉2人,拟立案侦办4件,向相关部门移交非法捕捞行政案件26起,抓获违法嫌疑人42人,收缴渔获物65.7公斤,收缴非法捕鱼工具51件。 8月19日晚,龙田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两人在蹇家湾(非禁渔区)使用禁用捕捞工具进行捕捞,现场收缴渔获物约30公斤。23日晚,民警在龙田乡四湾村龙潭河(禁渔区)发现一人使用抄网进行捕捞,渔获物7尾(活鱼已放生)。目前,两起违法行为已移交该县农委进行行政处罚。 8月20日,龙田派出所联合该县农委、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农家乐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一农家乐冰柜内存有多鳞白甲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6尾,后移交该县市场监管局进行行政处罚。 8月30日,复兴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现场查获涉嫌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一名、多鳞白甲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1尾,并在该嫌疑人家中搜查出疑似多鳞白甲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20尾,其他杂鱼1.85千克。8月31日,修齐派出所在辖区开展巡逻时,现场查获涉嫌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一名,并在其家中搜查出多鳞白甲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50余尾(活鱼固证后已全部放生),禁用捕捞工具手抛网2副。上述两案,警方在该县农委的协助下已固定相关证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月18日至23日,东安派出所对辖区河道开展每日常态化巡逻,发现在禁渔区禁钓区流水流域从事垂钓活动的行政违法行为三起,当场收缴钓鱼竿5根、渔网1副、渔获物若干条。该三起违法行为已移交该县农委进行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为维护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市民朋友应当自觉抵制食用长江野生鱼,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切勿以身试法。 通讯员 林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