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司法所同志的耐心调解,帮我们挽回了损失。”荣昌区盘龙镇生猪养殖大户马某感慨道。近日,荣昌区盘龙镇调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生猪代养合同纠纷,既维护了生猪养殖大户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生猪养殖公司健康发展。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由衷感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悉,2023年2月,马某与某生猪养殖公司签订了生猪代养合同,合同约定生猪饲养成年后由生猪养殖公司组织出售,生猪养殖公司对已出售生猪进行质量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支付马某代养费。代养以来,马某已饲养出栏生猪近10000头,生猪养殖公司和马某对已出售的生猪质量评估存在争议,因此马某对生猪养殖公司支付的代养费很不满意。双方矛盾随着时间和生猪价格的攀升而不断升级。 今年8月23日深夜,马某联系附近6家养殖户及亲戚朋友,要强行卖掉代养的2700头生猪,以此来讨回代养费。某生猪养殖公司得到消息后,连夜组织50余人前往阻拦马某,当事双方群情激愤。 接到报警后,荣昌区公安局盘龙派出所紧急出警及时稳定双方当事人情绪,并立即启动警调对接机制,委托镇调委会主动介入调解。调解员调查后分析,养殖户马某和某生猪养殖公司的纠纷不存在个人恩怨,属于经营利益引发纠纷,焦点在于利益的分配不合理。生猪近期是最佳出栏时间,不出栏继续饲养会降低效益,当事双方利益都会受损。 调解员耐心给养殖户马某分析,代养是基于合同的约定,擅自出售生猪是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且生猪养殖公司是不会同意的,强行出售易引发民转刑案事件,不符合其本身多挣钱的期望。至于其认为代养费给得过低,可以通过调解、诉讼解决争议。调解员给生猪养殖公司负责人分析,代养双方没有个人恩怨,是利益共同体,如果生猪养殖公司过分强调利润影响养殖户积极性,养殖户不养了,不仅影响养殖户也严重影响公司利益,公司应让出一部分利益,达到双赢。通过调解员对当事双方“背对背”的情理法分析,双方都作出了让步。 见时机成熟,调解员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建议纠纷双方搁置代养费过低争议,由生猪养殖公司支付一定数额代养费到法院账户,马某同意生猪养殖公司限期组织出栏生猪。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统一意见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一场可能引发民转刑的案事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近年来,荣昌区积极探寻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最优解,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扎实开展涉企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常态化入企排查走访,及时调处化解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类矛盾纠纷3200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700万元,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出司法行政力量。 顾勇 通讯员 王胜 倪新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