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通讯员 董琴)“陈某,履行判决是你要承担的责任,让你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是为了减轻你履行压力,不是让你借此拖延履行!”近日,大足区法院执行法官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拘传回法院后,严厉督促再三拖延的被执行人陈某尽快履行判决义务。 原来,被执行人陈某被强制执行后,表示无法一次性支付案款,提出分期履行的申请。大足法院遂组织陈某与申请人李某商议,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但陈某却把“执行和解”当作拖延执行、逃避执行的“避风港”,一直未支付案款。 当天深夜23时,李某致电执行指挥中心,称其在龙水镇发现陈某踪迹,执行法官闻讯出动,将陈某拘传回法院,并劝导其履行判决义务,但陈某置若罔闻,无奈之下执行法官遂作出拘留决定。 次日凌晨2点,陈某被依法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