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夏季、初秋天气炎热,很多人都喜欢穿拖鞋,既凉爽又方便,但是如果是穿拖鞋驾车,那就相当危险了。 9月6日,陈某驾驶小车沿国道G348从永川方向往大足区邮亭方向行驶,行驶至邮亭镇酒厂路段时,因穿着拖鞋在行驶中脚被卡在刹车踏板上,未及时踩刹车保持安全距离,与前方龙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追尾。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龙某及其乘坐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受伤。 经询问,陈某称其当时已经观察到前方的摩托车,准备踩刹车时,发现自己穿的拖鞋被卡住了,当把拖鞋抽出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就撞上去了。龙某驾驶摩托车准备去给孩子报名,感觉天气有点热,距离学校又不远,图方便没有戴头盔就骑车出门了,准备进入路口时就被后面的车撞了,自己和孙子也重重地摔在地上,车也飞出去了很远的距离,还好头部受伤不是很严重。 陈某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陈某承担全部责任,并对陈某处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对龙某的违法行为处记1分、罚款100元,乘坐人罚款3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员一定要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在开车过程中切忌穿拖鞋、高跟鞋等容易滑动的鞋子,因为在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制动时,穿拖鞋驾驶极易出现脚底打滑、踩不实,甚至踩不到刹车踏板的情况。同时,骑行电动车、摩托车需佩戴好安全头盔,避免发生意外时头部受到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