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渝北交巡警查获一名驾驶员,他在短短3个月内无证驾驶两次,这一次他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9月16日14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洛碛镇花园路查获一名无证驾驶的驾驶员。经查,这名驾驶员姓黄,3个月前他才因无证驾驶被查处,这次属于再次无证驾驶。 据黄某交代,当天家里来了客人,他打算出门买点菜回来。为了尽快回家陪客人,他再次抱着侥幸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结果刚行驶不足1公里,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黄某再次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对黄某处以罚款1000元及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因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常常作出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切莫以身试法。 通讯员 郑丽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