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币“不受保护”?员工组团盗窃被抓

时间: 2024-09-2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446

本网讯(记者 李 亚)价值约合人民币40万元的虚拟货币被盗,是黑客所为?还是另有隐情?近日,两江新区警方破获一起虚拟货币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6月27日,两江新区公安分局天宫殿派出所接到辖区某科技公司负责人报案,称公司账户中260余万个BLAST币(一种虚拟货币)不见了,价值约合人民币40万元。

“办理涉虚拟货币的案件,这还是头一回,对我们而言是一次巨大的挑战。”民警邓皓文介绍,虚拟货币交易涉及复杂的区块链技术、加密技术等,需要办案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能力,才能追踪资金流向、还原交易过程。同时,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在办案过程中还可能会遇到法律适用、证据认定等方面的困难。

面对这些难题,办案民警没有退缩,而是迅速投入到案件调查侦办工作中。根据被害人提供的线索,警方深入分析交易路径及钱款流向,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阳某、吴某、盛某的身份信息,并很快将3人抓捕归案。经讯问,3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3名嫌疑人案发前是该科技公司员工,日常工作是游戏代练,具体内容就是在国外游戏商BLAST发行的一款游戏中,使用多个账号进行角色对打,赚取积分。积分会累计在其使用的虚拟钱包地址中,到一定的时间节点后,游戏官方会把账户里累计的积分转化为某种虚拟货币,受害公司通过虚拟货币变现获得收入。

今年5月,公司收到游戏官方发布的消息,称北京时间6月26日22时,游戏官方将把游戏中的积分兑换成BLAST币。这让3名嫌疑人动起了歪心思,他们预备在6月26日晚第一时间将公司兑换的BLAST币盗走。嫌疑人阳某称当时以为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公司后来发现了,即使报警,警察也不会管。

于是,3人在公司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偷偷往公司电脑内植入代码,窃取了公司的虚拟钱包地址、私钥密码。6月26日22时许,公司虚拟钱包内陆续收到游戏官方发放的BLAST币后,3人在阳某家中使用提前窃取的公司虚拟钱包地址及对应私钥密码,抢在公司之前,将虚拟钱包内的BLAST币转到自己提前准备好的虚拟钱包内,随后套现、分赃。经查,3人共计窃取科技公司260余万个BLAST币,折合人民币40万元左右。

目前,阳某、吴某、盛某3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虚拟币交易平台多在国外,缺乏有效监管,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且易引发传销、洗钱、销赃等犯罪问题。广大群众应遵守国家金融市场秩序和国家法律法规,理性选择正规的投资渠道。同时,尽管虚拟货币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但是对此类虚拟财产实施的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仍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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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币“不受保护”?员工组团盗窃被抓

本网讯(记者 李 亚)价值约合人民币40万元的虚拟货币被盗,是黑客所为?还是另有隐情?近日,两江新区警方破获一起虚拟货币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6月27日,两江新区公安分局天宫殿派出所接到辖区某科技公司负责人报案,称公司账户中260余万个BLAST币(一种虚拟货币)不见了,价值约合人民币40万元。

“办理涉虚拟货币的案件,这还是头一回,对我们而言是一次巨大的挑战。”民警邓皓文介绍,虚拟货币交易涉及复杂的区块链技术、加密技术等,需要办案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能力,才能追踪资金流向、还原交易过程。同时,虚拟货币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在办案过程中还可能会遇到法律适用、证据认定等方面的困难。

面对这些难题,办案民警没有退缩,而是迅速投入到案件调查侦办工作中。根据被害人提供的线索,警方深入分析交易路径及钱款流向,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阳某、吴某、盛某的身份信息,并很快将3人抓捕归案。经讯问,3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3名嫌疑人案发前是该科技公司员工,日常工作是游戏代练,具体内容就是在国外游戏商BLAST发行的一款游戏中,使用多个账号进行角色对打,赚取积分。积分会累计在其使用的虚拟钱包地址中,到一定的时间节点后,游戏官方会把账户里累计的积分转化为某种虚拟货币,受害公司通过虚拟货币变现获得收入。

今年5月,公司收到游戏官方发布的消息,称北京时间6月26日22时,游戏官方将把游戏中的积分兑换成BLAST币。这让3名嫌疑人动起了歪心思,他们预备在6月26日晚第一时间将公司兑换的BLAST币盗走。嫌疑人阳某称当时以为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公司后来发现了,即使报警,警察也不会管。

于是,3人在公司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偷偷往公司电脑内植入代码,窃取了公司的虚拟钱包地址、私钥密码。6月26日22时许,公司虚拟钱包内陆续收到游戏官方发放的BLAST币后,3人在阳某家中使用提前窃取的公司虚拟钱包地址及对应私钥密码,抢在公司之前,将虚拟钱包内的BLAST币转到自己提前准备好的虚拟钱包内,随后套现、分赃。经查,3人共计窃取科技公司260余万个BLAST币,折合人民币40万元左右。

目前,阳某、吴某、盛某3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虚拟币交易平台多在国外,缺乏有效监管,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且易引发传销、洗钱、销赃等犯罪问题。广大群众应遵守国家金融市场秩序和国家法律法规,理性选择正规的投资渠道。同时,尽管虚拟货币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但是对此类虚拟财产实施的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仍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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