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深静 记者 朱颂扬)“法官,非常感谢你们!被拖欠了5年的工钱终于拿到了。”近日,忠县法院新立法庭办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督促被执行人兑现3.4万元。收到款项后,申请执行人致电法官表达感谢。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吴某在被执行人莫某承包的工地上从事木工,后双方因工资计算事宜发生争执,闹上法庭。经新立法庭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莫某承诺支付3.4万元劳务费及逾期利息。谁知,莫某再次食言,未履行支付义务。 前不久,吴某申请强制执行。新立法庭经查控,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随即,执行法官将莫某传唤到法庭接受调查,并积极督促莫某履行支付义务,指导当事人通过视频远程沟通。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莫某一次性支付劳务费3.4万元,吴某自愿放弃逾期支付利息。 据了解,去年以来,忠县法院积极探索“人民法庭+执行”工作新模式,在4个法庭组建执行办案团队,明确涉“三费”、被执行人住所地为法庭辖区、标的额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等案件由法庭办理,促进案件高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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