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长寿区委政法委举行公安交通执法领域专项执法检查意见反馈会,向长寿区公安局党委通报了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系列问题。 严格检查 不走形式主义 据长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凤龙介绍,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执法检查工作安排,该委成立工作专班,于9月9日至9月20日对长寿区公安局交通执法领域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聚焦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职能职责,通过案件随机评查、调阅文件资料、抽选电话回访、开展实地走访、进行个别谈话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共梳理出执法办案、涉案车辆管理、隐患治理、回访群众、秩序整治、班子及队伍建设等六大类工作存在问题。 长寿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贺楠在反馈会上指出,长寿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执法监督工作,长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明万专题听取了专项执法检查综合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贺楠说,近年来长寿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统筹交警队伍建设和交管业务工作,积极主动防事故、保安全、促畅通、惠民生,为全区平安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群众认可度较高。但是,执法检查也发现和收集到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整改。 长寿区委政法委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期间,与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法制支队、信访科等相关警种密切配合、同向发力,顺利完成了执法检查任务。 提出问题 明确整改意见 记者从《对区公安交通执法领域执法检查的反馈意见》书面报告中了解到,长寿区委政法委要求公安局要强化主体责任,局党委要把抓好执法检查问题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具体体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落实“一岗双责”,把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同时坚持对账销号,局党委要严格对照执法检查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10月30日前书面报区委政法委。各相关支队要细化整改措施,把整改任务项目化、事项化、清单化,做到定人、定责、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定考核,确保每项任务打表推进、对照销号、整改到位。 分层分类整改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对需要时间推进整改的,倒排时序,3个月内集中整改取得实效,今年12月31日前向区委政法委报告整改推进情况。要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研究制定治根本、管长远、促长效的制度机制。区委政法委将把执法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政治督察范围适时开展“回头看”,并向区委汇报有关情况。 抓好整改 健全长效机制 长寿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兵在会上表示,将不折不扣完成好各项整改工作目标任务。公安局相关警种、部门、交巡警支队及各大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各单位主体责任、交巡警支队及各大队直接责任,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以对组织、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公安局法制支队、督查支队要加强指导、监督,层层传导压力;交巡警支队领导要包片、包案抓整改,强化案件办理、督促检查;各大队要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起问题的整改落实直接责任,要把问题细化到每一名支队领导、民警,重大问题及时研究;政治处、法制支队要加强对一线执法民警的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整体执法水平。 要强化措施抓整改,对反馈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一项一项对照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要求、时限、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和三张清单,挂图作战、打表推进。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制度机制,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张兵要求督察支队、法制支队要将此次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并及时跟踪问效,对于行动迟缓、敷衍应付的要严肃追查问责,对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线索要依法依规依纪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同时,要进一步深化廉政建设,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着力在严纪律、肃正气、清隐患、暖警心上下功夫,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要把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契机,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推动全区交通执法和交管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记者 张成林 通讯员 宇文何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