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近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六大队(以下简称“高二支六大队”)与四川省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七支队八大队联合开展道路运输领域“砺剑2024”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一起累计记“45分”还从事跨省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通过数字执法室对高频车辆进行筛查,发现一渝B籍车辆于当日10时许从陕西西安曲江收费站上道。根据该车近期历史通行记录分析,预判其将在重庆开州下道,高二支六大队立即将相关信息通报四川省交通执法总队七支队八大队,并对该车在四川及重庆域内运行轨迹进行实时跟踪,同时组织人员在四川开江,重庆南雅、临江、竹溪、开州等收费站进行多点位布控。 16时许,执法人员在竹溪收费站成功将该车拦截。经现场初步核查,渝B0***5号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核载9人,实载9人,驾驶员为袁某,8名乘客均自陕西西安乘坐该车返回重庆开州。由于长时间驾乘车辆,加之天气炎热,驾乘人员均显现疲劳状态。见此情况,执法人员迅速安排人员、车辆将所有乘客和驾驶员转带至大队办公室,递上矿泉水,为驾乘人员提供良好休息环境,随后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在调查询问过程中,袁某表示车上乘客均是熟人和亲戚,所以未约定收取乘车费用,但当问及乘客姓名时,却顾左右而言他并拒绝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执法人员同步对乘客的调查询问得知,所有乘客均是通过微信、电话与驾驶员取得联系后坐上该车,约定了从西安到开州每人240元的乘车费用,在到达目的地后支付。 面对确凿证据,袁某承认了其从事非法营运的事实,表示其通常是16时许从西安出发,22时许才到开州,以为当天是周末,没有执法人员上班,便心存侥幸提前出发,没想到被执法人员查个正着。 令执法人员感到震惊的是,袁某出示的电子驾驶证已累计记45分,且处于扣留状态。当事人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执法人员对驾驶员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随后移交至交警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