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罗尧)10月6日,正值国庆长假期间,酉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公巡六中队在省道306线12km+900m大溪镇大拱桥路段开展路检路查勤务时,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驶入民警执勤路段,民警发现该车车身两侧用绳索捆绑明显超出车体长度、宽度和高度的门窗框架,摇摇欲坠,非常危险,执勤民警见状,立即让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核查,该车驾驶员杨某某驾驶该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运载门窗框架从湖南省龙山县桂塘镇出发,准备前往重庆市酉阳县酉酬镇送货,因近期店内货车繁忙,认为国庆假期交巡警不会上路查车,而且只要自己开慢点就没问题,便用该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跨省运送货物。 民警根据杨某某实施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卸货转运,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交巡警提醒:载货体积超长超高超宽,不仅遮挡后方视线,而且还会影响其他车辆,此外车载货物超出车体,会导致车身重心不稳,易诱发交通事故,切勿贪图一时方便,违法载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