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驾驶员汪某因未让行路口右侧来车,引发交通事故,不仅要承担两车车损共计5000元,还受到处罚。 9月26日1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凤大队接到报警称,勤业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处理看见,两辆白色货车相撞,其中一辆货车侧翻在路边,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驾驶员汪某经过无灯控路口时未让行右侧来车所致。事发时,汪某驾车经过勤业路时,在未仔细观察周边车辆通行的情况下,直接驾驶车辆加速驶入无灯控的十字路口,结果与右侧正常直行的货车发生碰撞,导致事故发生。 因汪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无灯控的路口时未让右侧来车先行,民警对汪某进行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判定汪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5000元,并依法对汪某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车经过无灯控或交巡警指挥的路口时,要随时注意观察路口车辆通行情况,并按照道路标志标线标牌等交通设施指引减速慢行,自觉礼让过往车辆和行人,保障自身出行安全,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通讯员 周立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