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秀山县司法局乌杨司法所深入贯彻市县两级清廉政法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作用,坚持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与清廉政法建设同步发力,找准司法所工作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不断延伸司法行政触角,有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治宣传进社区(资料图) 坚持政治清明导向 列出清单压实责任 乌杨司法所在秀山县司法局监督指导下,树立政治清明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到个人。为此成立了以县司法局局长为组长、县司法局政治部主任、乌杨街道政法委员为副组长的清廉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专班,全面统筹推进清廉司法所建设工作。同时,县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开展清廉司法所建设试点示范的工作方案》,并要求清廉司法所建设工作专班要认真梳理工作任务,积极在制度机制、方式方法上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动态晾晒工作成效。坚持领导牵头、专班统筹、分层分类、协同推进。加强谋划部署;结合司法所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保障了试点示范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秀山县司法局召开清廉司法所建设工作推进会(资料图) 乌杨司法所还对工作人员的亲人发出《致乌杨司法所干部职工家属的一封廉洁家书》,强调清廉司法从我做起,从家人做起,不断扩大清廉对司法的宣传;组织街道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40余人观看警示教育片《防风拒腐》,用反面典型案例警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邀请县纪委和乌杨街道相关领导参加清廉司法所建设工作交流会,结合乌杨司法所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开展清廉司法所建设试点示范的工作方案》,对标对表将各项工作任务列出清单,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人头,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稳步推进清廉建设工作。 “我们在警示教育专题讲座中,重点抓实抓好‘六个从严’(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反腐从严、作风从严),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纪委六项禁令的具体内容,结合实际案例对基层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剖析,警醒基层工作干部要从中深刻吸取教训。”乌杨街道纪工委书记姚月红介绍道。 坚持作风清廉导向 着力开展教育引廉 “在开展政法清廉工作中,乌杨司法所坚持作风清廉导向,把握学习教育主线,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与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结合起来,运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理论及业务学习。”秀山县司法局政治部主任杨立业说。 乌杨司法所在建党、国庆等重大节日,持续组织所内工作人员和街道人民调解员到秀山烈士纪念碑前开展祭扫英烈清廉教育活动,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向革命烈士表达深切缅怀和崇高敬意。 通过这些活动,让工作人员和调解员为革命先烈们不怕牺牲、英勇拼搏、志洁行廉的精神所感染。大家纷纷表示,在基层工作中,要弘扬清风正气、敢于担当。 同时,该所还不断开展廉洁自查和谈心谈话,推行风险提示和教育提醒常态化,建立健全沟通谈话、激励谈话、专题谈话、提醒谈话等谈心谈话制度,结合“部分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每月组织所内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促使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勤政廉政意识,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 “我们为了进一步加强全所政治理论的学习,切实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理想信念教育,根据清廉司法所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所里实际,制定了每个年度政治理论学习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学习、培训的目标和学习对象,并且提出了在集中学习过程中,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等要求。”乌杨司法所负责人田维如是说。 坚持政务清新导向 聚焦风险点筑防线 乌杨司法所在开展政法清廉工作中,以实际行动,紧盯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聚焦廉政风险点,推动执法司法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办理调查、入矫、请假等日常监管事项,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县纪委、县检察院和上级机关单位的检查监督,在司法所、街道办事大厅设置投诉信箱,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蒋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3年1月3日被渝北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2023年1月16日,乌杨司法所在接收社区矫正对象蒋某后,通过谈话得知,其为在校大学生。之前,蒋某用自己的银行卡为同学转了一笔钱出去,在被公安机关传讯之前一直认为只是帮了同学一个忙。 蒋某到司法所报到后,工作人员综合考量其现实的情况,成立了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家属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小组,要求各成员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共同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 在教育帮扶过程中,乌杨司法所定期组织蒋某观看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视频,增强其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学法的重要性。同时,针对性开展以身说法活动,让蒋某自己讲一讲自身的问题和认识,更好地让其正确定位、认识自己,明白自身的错误,并促使其积极地改正,养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习惯,确保其能够顺利回归社会。 乌杨司法所建立以街道调委会为中心,以12个村居调委会为支撑,以行业协会、社会力量为补充的“1+12+X”的调解工作机制,邀请街道纪工委介入调解过程,推行“阳光调解”模式,设立投诉举报信箱,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大调解案件审查力度,杜绝弄虚作假、虚报案件,骗取、套取人民调解案件补贴资金。 2023年10月20日下午,乌杨街道“多调对接”工作站——“杨叔工作室”接到警方电话,称因一起婚姻家庭纠纷的男方当事人郑某欲采取过激行为,并且男方所在户籍地福建省尤溪县公安局、尤溪县洋中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已经赶到乌杨辖区。为避免矛盾升级,工作室立即联系多方人员组织调解。
“杨叔工作室”现场调解邻里纠纷(资料图) 经了解,2021年11月8日郑某在支付20万元彩礼后,与刘某登记结婚。由于双方婚前了解不多,家庭关系不和睦。2023年9月1日,郑某向秀山县法院提出离婚诉求,要求刘某退还20万元彩礼,法院驳回了郑某的诉讼请求。此后,郑某私下多次与刘某及其家人协商离婚事宜均未果,郑某甚至扬言“你要是不退,我和你同归于尽”,事态越发紧张。 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调解人员耐心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人情道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自愿离婚,女方返还男方彩礼6万元。3日后,当事双方拿到了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裁定书,这一起跨地域纠纷成功化解。 乌杨街道是秀山县的工业园区所在地,乌杨司法所为了减轻党委、政府的工作压力,经常性开展“以法护航 服务企业”等活动,把清廉政法建设与“法治入企”相融合,集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专业能手,为园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引导企业不踩红线、不越底线,进一步提升清廉为民服务质效,强化法治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资料图) 两年来,乌杨司法所强化新时代清廉文化建设,以红色资源为滋养、以反面案例为警醒,使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进一步增强抵御侵蚀、防止蜕变的强大抗体,促进坚守红线、不越雷池的纪律意识,做到“到位不缺位、敢为不乱为”。 “在乌杨司法所张贴着清廉语录、字画的清廉文化走廊上,在轻松惬意的清廉法律图书角,使用着‘廉润乌杨’的桌牌和文具,使干部职工时刻感受清廉氛围,树廉洁之心、行廉洁之事。‘1+12+X’的调解工作机制有效将街道各个村社区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个人调解室、园区调解室、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资源整合,依法、及时、就地、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乌杨各级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300余件,遇事找人民调解已成为乌杨群众的重要选择,‘乌杨清廉品牌’已见成效。”秀山县司法局局长刘安武作出了肯定的评价。 姚华顺 通讯员 王媛媛 图片由乌杨司法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