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花庆)如今,“手机低头族”越来越多,部分驾驶员在开车时接打电话、浏览信息,殊不知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操作,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日前,一男子在骑行电动单车时看手机,不慎追尾前车,造成交通事故。 当日,在大渡口区双林路,一男子骑行电动共享单车时,一手控制车把,一手拿着手机,全神贯注地盯着手机,丝毫未留意到前方路况,径直撞上了路口等待红绿灯的一辆小汽车。幸好共享单车速度不快,事故仅造成共享单车驾驶人轻微擦伤、小轿车尾部受剐蹭。 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赶到现场,根据现场视频还原事故发生过程,认定电动共享单车驾驶人存在在行驶过程中浏览电子设备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大渡口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虽然非机动车比机动车速度慢,但由于分心反应不及时或单手握把控制力弱,遇到突发情况极易引发事故。而且与机动车相比,非机动车缺少了车身对驾乘人的保护,更易造成较为严重的伤害。请广大驾驶人牢记:放下手机,抬头看路,规范驾驶,安全出行,不做“低头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