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水县公安局历时百余日侦办的涉互联网领域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全面告破,以张某某、程某等人为首的14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该案涉及全国26个省市、420余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8万余份,价税合计8.8亿余元。 今年5月,在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的指导下,彭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在涉税违法犯罪风险企业研判工作中发现,以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张某某、程某为首的团伙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重大嫌疑,彭水县公安局随即成立专案组,对该案立案侦查。 6月,专案民警日夜兼程,辗转多地,对6家涉案公司及下游数十家受票企业开展全面调查取证。通过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侦查,该起涉互联网领域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完整呈现在专案民警面前。 经查,以张某某、程某为首的虚开发票团伙,通过掌控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及系列关联公司,依托作为某知名短视频APP官方充值代理商的行业优势地位,获得大量富余增值税进项发票后,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之下,以广告发布、流量充值为名虚构交易链,对外大肆开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不法利益,严重扰乱国家税收征管秩序。 掌握该犯罪团伙基本犯罪事实后,专案民警果断出击,将以张某某、程某等人为首的虚开发票犯罪团伙一网打尽。在铁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供认了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专案民警乘胜追击,对其他介绍、接受虚开的数名犯罪嫌疑人开展抓捕并审讯。至此,该案成功告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民警提醒,税收秩序关系国计民生,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至关重要。切勿贪图小利,铤而走险。 通讯员 陈旖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