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15时许,石柱县司法局大歇司法所工作人员外出走访社区矫正对象,路遇一起交通事故。 经现场查看,工作人员发现其中一名当事人司机是另一辖区接收安置的刑满释放人员曾某某,其曾因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类犯罪被法院判处死缓,后入狱服刑刑满释放。工作人员担心双方因责任问题发生纠纷,便与同事一起疏散围观群众,在现场积极与双方交流,阐释法律,稳定情绪,固定证据。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协助交警现场取证,直到出具责任认定书,保险方到达处理结束后方才离开。 下一步,该所将秉承“枫桥精神”,实干在平常、用心在日常,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徐平 通讯员 马琦 陈泓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