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蒋宇 记者 舒楚寒)近日,大足区法院三驱法庭在高升镇某村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并邀请镇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村民现场旁听。 原告蔡老太今年96岁,育有三子,自1989年配偶去世后就一直居住在三儿子家中。随着年龄的增长,蔡老太的身体每况愈下,医疗费、护理费开支不断增加,但三个儿子因过去的积怨,对赡养费相关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蔡老太只得将三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共同履行赡养义务。 受理此案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摸清当事人家庭状况,承办法官决定前往老人家中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各方意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三名被告讲述“百善孝为先”的道理。最终,三名被告当庭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轮流将母亲接回自己家中照顾,产生的医疗费用也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