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陶开星 记者 朱颂扬)近日,梁平区法院福禄法庭到原、被告所在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既修复了老人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又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李某今年85岁,与丈夫罗某共生育三女一子,且儿子和丈夫已去世多年。近年来,原告李某一直单独居住,且体弱多病,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仅靠低保和3个女儿的供养度日。2024年,因原告李某家中遭逢漏雨,几个女儿又均有事,未能及时将其接到家中,原告李某遂心生怨气,与女儿们产生了隔阂。无奈之下,李某一纸诉状将3个女儿诉至法院,要求3人承担赡养义务。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和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联系,询问老人的身体状况及几个女儿的家庭情况。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原被告所在地距离法庭较远,为方便其诉讼,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承办法官遂决定到李某居住地的村委会进行巡回审理,并邀请部分村干部参与旁听和调解。 庭审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通过庭审发问的方式,摸清几个女儿的真实想法。在庭审结束后,法官通过背对背调解的方式,从情、理、法角度对双方进行了劝解,让老人与女儿们重归旧好。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3个女儿对原告李某进行轮流赡养,因大病产生的医疗费经医保报销后凭票据由3个女儿均摊。至此,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