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为增添人气以便牟利,不法者在铜梁区某镇一学校附近门市内设置赌博游戏机,以此吸引学生玩赌博游戏。近日,铜梁区法院审结了这起利用电子游戏机开设赌场的刑事案件,依法对被告人王某、刘某良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21年1月初至2021年5月,被告人王某与刘某良在铜梁区某镇小学附近王某所有的门市内,放置了3台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供他人赌博,截至被查获时,两被告人共计非法获利18200元,违法所得由二被告人均分。 铜梁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刘某良的行为已经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惩处。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刘某良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二被告人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王某、刘某良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对扣押在案的被告人王某、刘某良分别退出的违法所得91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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