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斗气车酿交通事故 网约车驾驶员自食苦果

时间: 2024-10-25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645

本网讯(通讯员 花庆)10月22日晚上,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二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一辆小型轿车在路上开斗气车,险些酿成交通事故。民警随即开展调查核实,依法对该车驾驶人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从举报视频可以看出,当天晚上21时许,在大渡口区西城大道往鱼洞方向,一辆白色小轿车在三条车道上连续变道蛇行,险些酿成交通事故。结合路面监控视频,民警判断该车的行车轨迹存在明显故意,是典型的“斗气车”。

5分钟后,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大渡口区西城大道往鱼洞方向两车追尾。驾驶员称,有人在该路段连续变道,自己紧急刹车没有撞上变道车辆,可后车来不及刹车,将自己的车撞了。民警迅速调出路面监控发现,变道车辆竟是开斗气车的白色小轿车。

民警查询肇事车牌号发现,该车系某网约车平台的网约车。民警联系驾驶员叶某,告知其尽快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次日9时许,叶某来到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二大队,在民警的思想教育下,他承认了自己当时在开斗气车。原来,叶某开车时,后面车辆用灯光提示他要超车,然后后车强势超车,自己顿时感到十分生气,驾车加速追上去,紧盯对方车辆的行驶路线,不断左右变更车道干扰后车行驶。

民警对叶某进行了严厉批评,并依法对其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行驶的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叶某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时,称自己在冷静下来后也觉得有些过激,并表示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并写下了保证书。

交巡警提醒:文明行车、安全驾驶是每一个驾驶人必备的素养。行车过程中如果遇到有人开车斗气,一定不要接受挑衅,可以在第一时间报警,或在后期通过车牌号、行车记录仪进行举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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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斗气车酿交通事故 网约车驾驶员自食苦果

本网讯(通讯员 花庆)10月22日晚上,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二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一辆小型轿车在路上开斗气车,险些酿成交通事故。民警随即开展调查核实,依法对该车驾驶人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从举报视频可以看出,当天晚上21时许,在大渡口区西城大道往鱼洞方向,一辆白色小轿车在三条车道上连续变道蛇行,险些酿成交通事故。结合路面监控视频,民警判断该车的行车轨迹存在明显故意,是典型的“斗气车”。

5分钟后,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大渡口区西城大道往鱼洞方向两车追尾。驾驶员称,有人在该路段连续变道,自己紧急刹车没有撞上变道车辆,可后车来不及刹车,将自己的车撞了。民警迅速调出路面监控发现,变道车辆竟是开斗气车的白色小轿车。

民警查询肇事车牌号发现,该车系某网约车平台的网约车。民警联系驾驶员叶某,告知其尽快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次日9时许,叶某来到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二大队,在民警的思想教育下,他承认了自己当时在开斗气车。原来,叶某开车时,后面车辆用灯光提示他要超车,然后后车强势超车,自己顿时感到十分生气,驾车加速追上去,紧盯对方车辆的行驶路线,不断左右变更车道干扰后车行驶。

民警对叶某进行了严厉批评,并依法对其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行驶的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叶某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时,称自己在冷静下来后也觉得有些过激,并表示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并写下了保证书。

交巡警提醒:文明行车、安全驾驶是每一个驾驶人必备的素养。行车过程中如果遇到有人开车斗气,一定不要接受挑衅,可以在第一时间报警,或在后期通过车牌号、行车记录仪进行举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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