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隔夜酒+二次酒驾”,女子被行拘并罚款

时间: 2024-10-2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叶桂君 阅读量:9676

近日,在南岸区同景路,南岸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时,查获一起“隔夜酒”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一查竟发现,该驾驶员已是二次酒驾。

当晚,在检查中,一名女性小车驾驶员的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现场,该女子在连续两次吹亮酒精检测棒后,急忙辩称自己并未喝酒,称是吃了柑子和啤酒鸭导致检测结果异常。

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43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在民警的追问下,该女子又自称在前一天21时左右,与朋友吃宵夜喝酒,一直持续到凌晨 1点半,期间大约喝了7、8 瓶啤酒,导致酒气未消,同时表示自己只是开车出去买点东西,没想到隔了这么久还能测出酒驾。

然而,事情还不止于此。面对民警询问,女子支支吾吾,不愿出示驾驶证、身份证,最后竟称没有证。经调查发现,该女子曾在2020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还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此次酒驾系第二次酒驾。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重庆市现行相关规定,该女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将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3天、罚款1500元的处罚。因其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还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南岸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驶危害极大,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论是隔夜酒还是当日饮酒,只要体内有酒精残留就不应开车,最好酒后24小时再驾车。对于有酒驾或醉驾处罚记录的人员,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违法驾驶机动车上路,否则将面临更严厉的惩处。

记者 饶果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视频】“隔夜酒+二次酒驾”,女子被行拘并罚款

近日,在南岸区同景路,南岸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时,查获一起“隔夜酒”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一查竟发现,该驾驶员已是二次酒驾。

当晚,在检查中,一名女性小车驾驶员的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现场,该女子在连续两次吹亮酒精检测棒后,急忙辩称自己并未喝酒,称是吃了柑子和啤酒鸭导致检测结果异常。

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43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在民警的追问下,该女子又自称在前一天21时左右,与朋友吃宵夜喝酒,一直持续到凌晨 1点半,期间大约喝了7、8 瓶啤酒,导致酒气未消,同时表示自己只是开车出去买点东西,没想到隔了这么久还能测出酒驾。

然而,事情还不止于此。面对民警询问,女子支支吾吾,不愿出示驾驶证、身份证,最后竟称没有证。经调查发现,该女子曾在2020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还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此次酒驾系第二次酒驾。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重庆市现行相关规定,该女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将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3天、罚款1500元的处罚。因其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还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南岸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驶危害极大,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论是隔夜酒还是当日饮酒,只要体内有酒精残留就不应开车,最好酒后24小时再驾车。对于有酒驾或醉驾处罚记录的人员,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违法驾驶机动车上路,否则将面临更严厉的惩处。

记者 饶果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