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现如今,许多人喜欢以网上发布短视频的方式记录和分享自己的生活,但部分“别有用心”者也利用短视频恶意诽谤他人。近日,潼南区法院强制执行了这样一起涉及名誉权纠纷的案件。 2023年2月,刘某、来某、彭某3人因邻里纠纷到陈某家理论,期间双方发生抓扯,导致陈某受伤,后经派出所民警调解,由刘某3人赔偿陈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000元,双方不再因此事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案件调解成功后,陈某亲属陈某甲利用抖音发布了多条涉及刘某等人的视频,并配文“某镇黑恶势力团伙头目”“某家族企业黑社会文化”“某镇黑恶势力组织”,该视频被多人点赞、收藏及转载。 同年,刘某等人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陈某甲起诉至潼南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陈某甲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在当地村委会办公地点张贴书面道歉内容,逾期不履行,法院将选择一家全国性的报刊媒体公布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陈某甲负担,并赔偿原告因诉讼而产生的法律服务费4000元。
陈某甲在潼南法院书写道歉信 判决生效后,陈某甲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最近,刘某等人依法向潼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将陈某甲拘传到法院,向陈某甲释法明理,并明确告知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慑于法律的威严,陈某甲立即主动支付了案款,并按要求书写了道歉信交由执行法官张贴到当地村委会公告栏。事后,陈某甲也表示,今后遇到类似事情一定要理性对待,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潼南法院法官提醒:网络时代,虚拟空间不是“法外空间”,言论自由也有边界,有矛盾纠纷应当寻求正当合法的途径去解决,决不能为泄一时之愤,逞口舌之快,随意发布“出格”的内容,否则很有可能踏入侵权雷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