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接警称,余松西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白色轿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摩托车驾驶员佩戴了安全头盔,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轿车驾驶员聂某违规掉头所致。聂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当时他刚接到网约车订单,看见导航显示乘客的上车点在对向车道,他便立即在路口掉头处掉头。由于掉头前,他没有仔细观察后方有无来车,结果与正常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 因这起事故是驾驶员聂某违规掉头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对驾驶员聂某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聂某处以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违规掉头不仅给自身带来交通安全隐患,也严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掉头时,一定要认真观察路况,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讯员 唐隆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