弯道占道行驶 酿成事故担责

时间: 2024-10-31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663

在山区道路行驶时,特别是在弯道处,由于视线受限,占道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近日,在渝北大盛镇东河村路段,驾驶员杨某因在弯道处占用对向车道行驶,引发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10月23日凌晨5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大盛镇东河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

在现场,一辆黑色轿车与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边,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白色轿车驾驶员杨某占道行驶所致。事发时,杨某驾车行驶至大盛镇东山村路段时,由于夜间道路视线不好,加上对道路不熟悉,他驾车过弯时越过中间黄实线占道行驶,结果与对向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

民警对驾驶员杨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判定杨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并依法对杨某处以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山区道路狭窄,请保持右侧通行,不要占用对向车道行驶,避免与对向车道发生碰撞,特别是在视线不好的地方。

通讯员 胡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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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道占道行驶 酿成事故担责

在山区道路行驶时,特别是在弯道处,由于视线受限,占道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近日,在渝北大盛镇东河村路段,驾驶员杨某因在弯道处占用对向车道行驶,引发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10月23日凌晨5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大盛镇东河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

在现场,一辆黑色轿车与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边,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白色轿车驾驶员杨某占道行驶所致。事发时,杨某驾车行驶至大盛镇东山村路段时,由于夜间道路视线不好,加上对道路不熟悉,他驾车过弯时越过中间黄实线占道行驶,结果与对向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

民警对驾驶员杨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判定杨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并依法对杨某处以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山区道路狭窄,请保持右侧通行,不要占用对向车道行驶,避免与对向车道发生碰撞,特别是在视线不好的地方。

通讯员 胡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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