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18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石船镇两江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 在现场,一辆银色皮卡车与一辆白色轿车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白色轿车驾驶员王某分心驾驶所致。事发时,王某驾车行驶至两江大道时,突然接到朋友电话,结果由于分心驾驶,他全然未注意到临时停在道路右侧打着双闪的皮卡车,两车发生碰撞。 民警对驾驶员王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判定这起事故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因驾驶员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民警对王某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手机是驾驶人分心的主要原因,开车时不要接打电话,包括使用蓝牙耳机。如果必须接打,请行至安全区域停车后再操作。 通讯员 胡娜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