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黔两地检察机关跨区域普法书写生态答卷

时间: 2024-11-0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庞, 伊聆 阅读量:8545

“四面山滋养了众多生物,这背后蕴含着紧密联系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的有机生态,更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天然场所,希望大家加强对四面山的自然保护,不猎捕、不买卖、不食用野生动物,积极加入到保护环境资源的行动中……”近日,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与贵州省习水县检察院的“大四面山生态检察官”在习水县大坡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村民们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手册,呼吁大家一起成为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的守护者。

渝川黔三地,山水相依,同处长江上游,是生态共同体。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位于三省市交界处,森林覆盖率达97%,有动植物3700多种,其水源也与长江支流塘河相连,南部与贵州省习水县接壤,但因地广人稀,非法破坏长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时有发生。

2023年以来,李某某、赵某利用其在江津区中山镇某门市经营的便利,收购邓某某等人在四面山区域内猎捕的野生动物,加价后予以销售,进而从中牟利。同年6月,民警在突击搜查时,从李某某的冰柜中查获动物死体21只。

经鉴定,查获的动物死体中,13只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毛冠鹿,剩余8只为果子狸、小麂等“三有保护动物”。随后,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江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毛冠鹿、小麂等野生动物作为生态系统中的一员,不仅是食物链中的重要一环,还能够通过其生活习性影响植被的分布和生态系统的健康,对于维持长江上游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江津区检察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李颖介绍,李某某等3人为谋私利,非法狩猎、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2023年12月,江津区检察院以李某某等3人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江津区法院提起公诉。

由于该案猎捕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较多,不仅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还对生态平衡造成了破坏,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2024年3月,江津区检察院依法支持江津区林业局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程序。经磋商,江津区林业局与李某某3人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其中邓某某在支付部分生态损害赔偿金后,剩余部分通过担任为期2年的四面山兼职护林员的“以劳代偿”方式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2024年8月,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李某某等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三万元到八千元不等,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

案件虽已办结,但该类跨区域破坏环境资源案件时有发生,这暴露出附近村民法律意识淡薄。为此,渝黔两地检察机关积极沟通,依托“大四面山生态检察官”跨区域协作机制,开展跨区域联动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让村民们认识到捕猎、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

据了解,自2022年9月“大四面山生态检察官”制度建立以来,江津、习水两地检察机关围绕四面山跨区域环境保护,相互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条,联合办理跨区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下一步,江津区检察院将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强跨界山水林湖系统保护,深化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实践,用法治力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记者 张柳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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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山滋养了众多生物,这背后蕴含着紧密联系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的有机生态,更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天然场所,希望大家加强对四面山的自然保护,不猎捕、不买卖、不食用野生动物,积极加入到保护环境资源的行动中……”近日,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与贵州省习水县检察院的“大四面山生态检察官”在习水县大坡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村民们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手册,呼吁大家一起成为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的守护者。

渝川黔三地,山水相依,同处长江上游,是生态共同体。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位于三省市交界处,森林覆盖率达97%,有动植物3700多种,其水源也与长江支流塘河相连,南部与贵州省习水县接壤,但因地广人稀,非法破坏长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时有发生。

2023年以来,李某某、赵某利用其在江津区中山镇某门市经营的便利,收购邓某某等人在四面山区域内猎捕的野生动物,加价后予以销售,进而从中牟利。同年6月,民警在突击搜查时,从李某某的冰柜中查获动物死体21只。

经鉴定,查获的动物死体中,13只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毛冠鹿,剩余8只为果子狸、小麂等“三有保护动物”。随后,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江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毛冠鹿、小麂等野生动物作为生态系统中的一员,不仅是食物链中的重要一环,还能够通过其生活习性影响植被的分布和生态系统的健康,对于维持长江上游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江津区检察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李颖介绍,李某某等3人为谋私利,非法狩猎、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2023年12月,江津区检察院以李某某等3人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江津区法院提起公诉。

由于该案猎捕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较多,不仅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还对生态平衡造成了破坏,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2024年3月,江津区检察院依法支持江津区林业局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程序。经磋商,江津区林业局与李某某3人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其中邓某某在支付部分生态损害赔偿金后,剩余部分通过担任为期2年的四面山兼职护林员的“以劳代偿”方式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2024年8月,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李某某等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三万元到八千元不等,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

案件虽已办结,但该类跨区域破坏环境资源案件时有发生,这暴露出附近村民法律意识淡薄。为此,渝黔两地检察机关积极沟通,依托“大四面山生态检察官”跨区域协作机制,开展跨区域联动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让村民们认识到捕猎、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

据了解,自2022年9月“大四面山生态检察官”制度建立以来,江津、习水两地检察机关围绕四面山跨区域环境保护,相互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条,联合办理跨区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下一步,江津区检察院将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强跨界山水林湖系统保护,深化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实践,用法治力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记者 张柳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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