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出示你们的洗护产品进货单据”“作为经营者,要坚守诚信经营,切勿‘知假售假’”……日前,南岸区检察院来到茶园新区部分超市及日化品批发门市,进行知识产权上门普法。之所以开展这次上门普法,还要从该院2023年办理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说起。 此案于2024年10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典型案例。 2021年11月,犯罪嫌疑人傅某某以重庆主城区为中心,陆续开始向周边区县和贵州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洗护产品。2023年4月,傅某某找到上家钟某,打算进购一批假大牌洗发露、沐浴露。 那钟某提供的“货”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原来,2023年初,钟某认识了李某丰,双方达成“合作意向”——由钟某提供日化用品原液,李某丰负责提供外包装、灌装,以及安排货运司机将货物运输至钟某在重庆的多处下家售卖,而傅某某就是其中之一。就这样,2000余件假品牌日化产品流入了重庆日化消费市场。 这批“大牌”日化用品被匿名举报后,警方立即开展调查,现场查扣未销售假冒洗发露、沐浴露共计4.9万瓶,货值金额41万元。 2023年4月11日、12日,售假嫌疑人被相继抓获。6月21日,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4年1月2日,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某丰、钟某、傅某某等4人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并建议对嫌疑人依法判处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五万元至六万元。最终,法院采纳了全部公诉意见。 案件办结后,南岸区检察院还联合四家行政机关开展“售后服务”。2024年10月14日,南岸区检察院与南岸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会签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建立打击制假售假协作机制,协同推进完善知识产权领域“两法衔接”工作,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如今,辖区日化用品消费市场的情况如何呢?带着疑问,检察机关来到多家商超和批发门市开展检查,并对经营者进行上门普法,这便有了本文最开头的一幕。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日化产品作为老百姓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必需品,关系着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检察机关将持续强化监督职能,严惩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以检察力度守护企业发展和民生温度。”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康钦平说道。 记者 张柳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