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6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木兰路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驾驶员。该驾驶员的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5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张。11月3日晚上,张某和朋友喝酒聚餐时喝了几瓶啤酒。11月4日早上,他认为自己已经醒酒了,便驾车出门去上班,结果半路被民警查出酒驾。 民警对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张某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隔夜酒驾危害很大,许多人宿醉后第二天体内酒精依然没有代谢完,若此时驾车仍然存在酒后驾车的危险。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开车,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通讯员 孔思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