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道不观察 惹祸负全责

时间: 2024-11-14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581

11月7日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悦礼路新春隧道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蓝色电车和一辆粉色电车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乘人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蓝色电动车驾驶员孙某违规变道所致。当时,孙某驾车行驶至悦礼路,为了赶时间,他一直“见缝插针”式变道,结果由于未仔细观察路况,变道时与正常直行的车辆相撞。

此次事故是驾驶员孙某违规变道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对孙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违规变更车道是道路交通的严重违法行为之一,变道前应注意观察左右两侧车辆行驶状况及准备变更车道上的路况,提前打开转向灯,提醒后方来车,在不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再安全变更车道。

通讯员 沈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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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道不观察 惹祸负全责

11月7日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悦礼路新春隧道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蓝色电车和一辆粉色电车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乘人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起事故是蓝色电动车驾驶员孙某违规变道所致。当时,孙某驾车行驶至悦礼路,为了赶时间,他一直“见缝插针”式变道,结果由于未仔细观察路况,变道时与正常直行的车辆相撞。

此次事故是驾驶员孙某违规变道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对孙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违规变更车道是道路交通的严重违法行为之一,变道前应注意观察左右两侧车辆行驶状况及准备变更车道上的路况,提前打开转向灯,提醒后方来车,在不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再安全变更车道。

通讯员 沈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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