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司法局发出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

时间: 2024-11-1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庞, 伊聆 阅读量:8529

本网讯(通讯员 蔡娜 记者 饶果)近日,两江新区司法局印发《行政复议调解书》,首次以行政复议调解的形式办结行政复议案件,实质化解了某企业不服因超标排放污染物而被行政执法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的行政争议。

据悉,某企业不服因超标排放污染物而被行政执法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导向、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角度出发,指导行政执法机关听取企业陈述申辩,在综合考虑企业违法情节轻微、及时改正和经营困难等实际情况后,从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角度出发,与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努力在自由裁量的基准框架内,与该企业就减轻处罚和处罚金额达成共识并制作调解协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经营困难。

“这既是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有益探索,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两江新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两江新区司法局将持续推进‘复议+调解+普法’,让行政复议案件尺度与温度并存,充分释放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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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司法局发出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

本网讯(通讯员 蔡娜 记者 饶果)近日,两江新区司法局印发《行政复议调解书》,首次以行政复议调解的形式办结行政复议案件,实质化解了某企业不服因超标排放污染物而被行政执法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的行政争议。

据悉,某企业不服因超标排放污染物而被行政执法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导向、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角度出发,指导行政执法机关听取企业陈述申辩,在综合考虑企业违法情节轻微、及时改正和经营困难等实际情况后,从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角度出发,与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努力在自由裁量的基准框架内,与该企业就减轻处罚和处罚金额达成共识并制作调解协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经营困难。

“这既是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有益探索,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两江新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两江新区司法局将持续推进‘复议+调解+普法’,让行政复议案件尺度与温度并存,充分释放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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