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谭峰 记者 徐兴勇)近日,垫江县司法局澄溪司法所,县法院澄溪法庭,县公安局澄溪派出所,澄溪镇退伍军人事务站、向阳社区干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成功和解一起因人身伤害引发的民事诉讼纠纷。 4月21日21时许,双方当事人在澄溪镇泽生路2号地坝因停车充电问题发生争执,邱某在争执过程中用不锈钢空心扫把棒打了杨某两下,造成杨某左手臂受伤,随后在垫江县中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药费2046元。经垫江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杨某的人体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杨某态度强硬,要求赔偿。 为充分发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枫桥经验”,澄溪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向阳社区、退伍军人事务站一同组织调解,向双方当事人广泛宣传民法典、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据理、融情的对双方进行疏导。 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邱某在多部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将赔偿款以现金方式当场支付给杨某,并向其表示歉意。邱某、杨某两人握手言和,向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表达谢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