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正义)近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城市快速道路支队勤务三大队民警在西山立交处开展重点车辆检查时,发现一名货车驾驶人刘某的驾驶证状态异常,系统显示其处于违法未处理、暂扣、扣留状态。 经查询核实,刘某近期因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暂扣驾驶证6个月,其自称因家庭经济困难,迫于生活压力心存侥幸从事运输工作。民警虽对刘某的处境深表同情,但对于其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给予处罚,刘某也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刘某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罚款700元,并处行政拘留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