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为推进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到港船舶落实防污染措施,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二大队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停靠在嘉陵江忠恕沱码头水域的两艘船舶进行了船用燃料油抽样检测工作,共取样2份。 当天,执法人员仔细检查了燃油检验报告和燃油供受单证、《油类记录簿》等相关文书,核查船舶最近一次的加油地点、日期、数量以及燃油来源,提醒船方要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在进行供受油作业时做好燃油加注的记录工作,使用合规燃油,杜绝使用低闪点、低标准燃油。同时,通过与船员面对面交流,宣传了燃油质量专项检查的法律依据、目的和意义,以及船用燃油闪点、硫含量以及含水量指标对船舶安全航行的重要影响,促进船员更深刻地认识保证燃油质量、保障船舶安全的意义。 下一步,该大队将对抽查检验结果实施跟踪,对使用不合规船用燃油污染大气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严厉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