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双)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辆,也是“肉包铁”的存在,上路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自身安全负责,须知车祸猛如虎,大意不得! 近日,唐某骑自行车从观音山公园方向往城市职业学院方向行驶,行至兴龙大道三湖生态城路段时,未仔细观察后方来车的情况,直接向左变道,与颜某驾驶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唐某受伤,两车及其他财物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交巡警调查认定:当事人唐某的行为违反了“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若没有非机动车道,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之规定,负主要责任。 当事人颜某的行为违反了“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交巡警提醒:骑自行车穿越道路时,要注意左右来车,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选择下车推行通过,不能觉得距离近或为了节省时间而随意横穿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