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双)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不仅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也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严厉打击失驾交通违法行为,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结合冬季交通安全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失驾专项治理行动。 近日,交巡警支队第八勤务大队在开展日常勤务工作时,接到指令:一辆行驶在兴业大道九永高速路口的号牌为渝B11***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的驾驶证状态存在异常……随后,民警将该车拦停。经过民警现场核查,驾驶人刘某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原来,刘某于2024年9月22日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驾驶证,之后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营运车辆上路行驶,属于失驾人员。刘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刘某进行了处罚。 交巡警提醒:对于“失驾”人员,交巡警一直保持着严格的“监管”状态,严防“失驾”人员再驾;如果你已不再具备驾驶资格,请不要驾驶机动车上路;同时,如果身边有亲友“失驾”举动,请务必监督,及时劝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