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车辆“多拉快跑” 执法人员严格处罚

时间: 2024-11-2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叶桂君 阅读量:8529

本网讯(记者 杨雪)11月27日上午,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在G42沪蓉高速天城收费站设卡检查时,查获了一辆渝籍黑色小车涉嫌非法营运还涉嫌超员的违法行为。

当日10时25分许,该车从天城收费站驶出时,被正在此处开展执法检查的执法人员拦下进行例行检查。经查,该车车内载有6名乘客,后备厢行李较多。在和乘客的沟通中,执法人员了解到这些乘客均互不认识,判定该车极有可能涉嫌非法营运。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行驶证核载5人,实载6人,涉嫌超员违法,同时,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

乘客告诉执法人员,他们从巫溪县城乘坐该车前往万州高铁北站,司机收取每人80元的车费。面对乘客的陈述,司机范某承认了其违法事实,并告知执法人员,其看到跑车的生意“火爆”,觉得有利可图,便铤而走险跑起了“黑车”生意,甚至冒险“超员”违法运输。

执法人员结合近期发生的非法营运事故案例对驾驶人、乘客进行了宣传教育,告知其非法营运行为的危害。司机范某因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8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45条规定给予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范某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将移送给高速交巡警部门进一步处理。

随后,执法人员将乘客全部安全转移。

高速执法人员提醒:岁末年尾,非法营运车辆增多,为了实现“多拉快跑”,通常都伴随着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容易让客车变“祸车”。一旦发生意外,乘客自身权益无法维护,请广大乘客务必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高速执法部门也将继续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给出行群众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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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车辆“多拉快跑” 执法人员严格处罚

本网讯(记者 杨雪)11月27日上午,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在G42沪蓉高速天城收费站设卡检查时,查获了一辆渝籍黑色小车涉嫌非法营运还涉嫌超员的违法行为。

当日10时25分许,该车从天城收费站驶出时,被正在此处开展执法检查的执法人员拦下进行例行检查。经查,该车车内载有6名乘客,后备厢行李较多。在和乘客的沟通中,执法人员了解到这些乘客均互不认识,判定该车极有可能涉嫌非法营运。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行驶证核载5人,实载6人,涉嫌超员违法,同时,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

乘客告诉执法人员,他们从巫溪县城乘坐该车前往万州高铁北站,司机收取每人80元的车费。面对乘客的陈述,司机范某承认了其违法事实,并告知执法人员,其看到跑车的生意“火爆”,觉得有利可图,便铤而走险跑起了“黑车”生意,甚至冒险“超员”违法运输。

执法人员结合近期发生的非法营运事故案例对驾驶人、乘客进行了宣传教育,告知其非法营运行为的危害。司机范某因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8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45条规定给予其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范某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将移送给高速交巡警部门进一步处理。

随后,执法人员将乘客全部安全转移。

高速执法人员提醒:岁末年尾,非法营运车辆增多,为了实现“多拉快跑”,通常都伴随着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容易让客车变“祸车”。一旦发生意外,乘客自身权益无法维护,请广大乘客务必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高速执法部门也将继续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给出行群众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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