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11月28日,《重庆市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据市人大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采用“小切口”的立法形式,具有重庆辨识度的立法特点。其中,强化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宗旨,助力乡村振兴;赋予供销合作社章程法律地位,授权章程对供销合作社的组织结构等进行规范;结合实际,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范围;明确资产的监管和保护,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据悉,《条例》的制定,实现了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法治范畴;将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予以规范,积极推动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三农”、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发挥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解决困扰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规范组织和行为,维护合法权益,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