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11月29日,石柱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前往大歇镇双会村委会巡回审判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并现场开展普法宣传。 某公司诉马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中,马某骑三轮车与驾驶小轿车的杜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杜某小轿车受损。公安部门认定马某负全责,应赔偿杜某车辆维修费2726元。马某拒绝支付,杜某申请保险代位赔偿,某公司已支付保险代位款2726元。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马某支付保险代位款2726元。 承办法官阅卷后,发现被告年迈,出行不便且该类案件在乡村发生频率较高,便决定开展巡回审判。庭审中,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法官通过法理、情理等多方面劝说,缓和被告马某的激动情绪。最终,案件将择期宣判。 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法官向当事人及旁听群众讲解了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知识,干警向在场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0余份,倡导群众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徐平 通讯员 李雨娟 秦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