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当事人范某,我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在九龙坡某地,麻烦你们及时处理下。”近日,石柱县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人范某举报。 据了解,范某购买了张某的房屋一套,但一直未交付,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退还范某购房款21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主动履行义务,范某申请强制执行。 办案团队接到申请人举报后,即刻驱车4个小时前往张某工作地并将其传唤至法院。因双方当事人系多年好友,承办人组织双方调解,经几小时释法析理,双方分歧消弭,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为感谢法院高效执行,范某为执行干警送上印着“公平正义好法官,高效执法解民忧”的锦旗。 据悉,该院在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始终保持强制执行高压态势,因案施策、综合研判、灵活执行,“急”民之所急,“执”民之所想,“行”民之所盼,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案件,努力把胜诉人“纸上的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 通讯员 汪晓于 秦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