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石家奎 孔思承)近期,渝北发生两起因弯道未减速引发的交通事故。 11月23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大洪路东山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有轻微擦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在现场,一辆蓝色的小型轿车在弯道处与路边护栏相撞,车身受损,驾驶员因系好安全带仅有轻微擦伤。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检测,排除其酒驾、毒驾的嫌疑。经调查,驾驶员傅某当天驾车返回主城,由于对山区道路不熟悉,当车辆行驶至大洪路一处弯道时未及时减速,车辆失控撞向路边护栏。 11月26日,兴隆镇永福路发生一起单车事故,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侧翻在路中,驾驶员已自行脱困。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检测,排除酒驾、毒驾嫌疑。经调查,驾驶员刘某当天驾车前往永兴镇办事,当车辆行驶至永福路下坡弯道时,由于下雨路面湿滑,刘某也未及时减速,车辆打滑后侧翻在路中。所幸因系好安全带,仅有轻微擦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傅某、刘某因操作不当,在驾驶时有影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二人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判定二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车辆及护栏的修理费用近万元。 交巡警提醒:行车途中请保持安全车速,尤其是经过弯道时,一定要提前减速慢行,谨慎驾驶,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