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孔思承)11月24日9时30分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南北大道二期小五村发生一起单车事故,车辆冲进菜地,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白色轿车停在道路旁的菜地上,车头抵在坡壁上,车灯、保险杠、底盘都受到不同程度地损坏。所幸,该车驾驶员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何,渝北大湾镇人。当天,何某驾车回大湾老家吃午饭。当行驶至南北大道时,他见该路段起雾,便准备打开雾灯,结果他正在寻找雾灯在哪里时,车辆开始偏离车道,最终冲出路面,驶进别人家的菜地,撞上坡壁才停下。 因这起事故系驾驶员何某分心驾驶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对驾驶员何某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何某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冬季多雨雾,夜间和清晨更易多发,请广大驾驶员驾车出行时谨慎驾驶,切勿分心,切勿开快车,注意保持车距,平稳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