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余显芳)“宁停三分,不抢一秒”,闯红灯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尤其在夜间行车更应当谨慎小心,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然而总有人存在侥幸心理,主动将自己置于危险当中。 近日,彭某驾驶小型客车,往九龙坡区冒合方向行驶与西彭大道的红绿灯交叉路口时,与焦某祥驾驶的重型货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焦某祥称其是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正常直行的,怀疑对方存在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调取监控视频查看,虽然视频画面方向不是小型客车的行进方向,但也能够看到事故发生的过程。视频画面显示,小型客车在进入红绿灯十字路口时,其左侧路口直行方向指示灯已经转为绿色,就此可以推断小型客车行进方向就是红灯、重型货车行进方向为绿灯。小型客车驾驶人彭某在证据面前没有抵赖,承认了自己驾车闯红灯的事实。值得庆幸的是,该起事故中重型货车行驶速度较慢,同时彭某也有系好安全带,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最后,因彭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民警判定由彭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彭某因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被给予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红灯停,绿灯行”,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务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驾驶、守法出行。 |